重人科办〔2023〕11号
学院党政办公室
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有关安排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,现将学校2023年劳动节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2023年劳动节放假调休共5天,4月29日至5月3日,其中4月29-30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为公休,5月1日(星期一)为国家法定节假日,5月2日(星期二)、5月3日(星期三)为调休,4月23日(星期日)和5月6日(星期六)上班、上课。
具体调停课如下:
4月23日(星期日)补5月2日(星期二)整天的课;
5月6日(星期六)白天补5月3日(星期三)白天的课;
5月5日(星期五)晚上补5月3日(星期三)晚上的课;
4月23日(星期日)和5月5日(星期五)晚上少量原本有排课的自行调补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安全工作。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,组织一次以重点要害部位防火、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。保卫处要加强节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。全体师生要做好疫情防控、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(二)加强值班值守
1.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《关于印发<休假、值班、加班管理暂行规定(修订)>的通知》(重人科〔2019〕175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值班管理制度(修订)〉的通知》(重人科〔2019〕180号)规定,妥善安排假期的值班工作。学校总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,其他单位自行安排值班,并将值班人员安排表(见附件),于4月25日(星期二)12:00前报送党政办公室综合科(行政中心一号楼2-8室)。
2. 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,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,增强自我防护和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3. 保卫处要加强节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。
4. 党政领导和辅导员要确保通讯畅通,以便工作联系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学院2023年劳动节值班人员安排表
学院党政办公室
2023年4月17日
附件
学院
2023年劳动节值班人员安排表
单位:
日 期 |
值班人员 |
值班地点 |
值班电话 |
本人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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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: 制表:
备注:
1. 值班时间: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在校。具体要求为: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在指定值班室值班,其余时间在校内本人宿舍,保持通讯畅通。
2. 总值班室地点设在行政中心一号楼102室(值班电话:42463336),每天下午16:30-17:00向总值班室汇报值班情况,有事报事,无事报平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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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印发 |